市群众文化体育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火狐体育官网入口    发布时间:2025-10-02 15:36:27

  负责统筹、协调文化体育资源,组织并且开展全市综合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开展为社会提供文化体育活动相关的延伸服务;承办市体育交办的另外的事项。根据八届市委第87次常委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市体育局主要职能,市体育局部分职能由市群众文化体育中心承担,发挥增强人民体质、增强民族团结、促进和谐稳定的及其重要的作用,大力推进我市体育事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切实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形象。

  市群众文化体育中心为市体育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40名,内设4个正科级机构:综合科、文化体育科、计划财务科、后勤服务科。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市群众文化体育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4130.12万元,1.收入包括:当年财政预算收入1992.3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2137.74万元;2.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07.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60万元,接着使用上年结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资金2137.74万元。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同期相比增加了515.10万元,同比增长14.25%,增加原因:人员增加。

  市群众文化体育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992.38万元,与2018年同期相比减少了343.44万元,同比减少14.70%,减少原因:项目减少。

  市群众文化体育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992.38万元,其中:体育场馆支出1752.9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87.9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83.0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17%,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6.6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33%,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33.2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67%,住房公积金支出49.6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49%,行政运行支出54.9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76%。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83.0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1)2.0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2)1.6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3)2.9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11.85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10)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2)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01)33.2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49.60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行政运行(01)54.99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体育(03)体育场馆(07)1752.98万元。

  市群众文化体育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4.37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648.7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07.09万元,津贴补贴306.78万元,奖金33.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3.08万元,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6.65万元,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45.08万元,住房公积金49.60万元,伙食补助费6.66万元,加班补助9.99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增加176.55万元,增长30.03%。

  2.公用经费60.66万元,包括办公费2.21万元,印刷费0.59万元,水费0.74万元,电费3.70万元,邮电费3.02万元,取暖费2.22万元,差旅费13.88万元,工会经费3.58万元,福利费0.27万元,维修费2.22万元,培训费3.7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14.4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6.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3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增加18.22万元,增长42.93%。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99万元,包括探亲休假费35.97万元,未休假人员补助8.0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5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增加13.25万元,同比增加31.74%。

  市群众文化体育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80万元,比2018年增加3.14万元,主要是公务公务用车运行费的增加,详细情况如下:

  市群众文化体育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4130.12万元,其中:(一)收入预算总计4130.12万元,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2.38万元,占总收入的48.24%,2.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2137.74万元,占总收入的51.76%。(二)支出预算总计4130.12万元,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07.97万元,占总支出的43.7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73万元,占总支出的2.17%,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08万元,占总支出的1.09%,4.住房保障支出49.60万元,占总支出的1.20%,5.接着使用上年结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资金2137.74万元,占总支出的51.76%。

  市群众文化体育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总收入4130.12万元,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92.38万元,其中:体育场馆1752.98万元,占总收入的42.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73万元,占总收入的2.17%,卫生健康支出45.08万元,占总收入的1.09%,住房保障支出49.60万元,占总收入的1.20%,2.接着使用上年结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资金2137.74万元,占总收入的51.76%。

  市群众文化体育中心2019年财政支出预算总计4130.12万元,其中:体育场馆支出1752.98万元,占总支出的42.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73万元,占总支出的2.17%,卫生健康支出45.08万元,占总收入的1.09%,住房保障支出49.60万元,占总收入的1.20%,行政运行支出54.99万元,占总支出的1.33%,接着使用上年结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资金2137.74万元,占总收入的51.76%。

  市群众文化体育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0.66万元,包括办公费2.21万元,印刷费0.59万元,水费0.74万元,电费3.70万元,邮电费3.02万元,取暖费2.22万元,差旅费13.88万元,工会经费3.58万元,福利费0.27万元,维修费2.22万元,培训费3.7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14.4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6.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3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18.22万元,增长42.93%,增长原因:人员、车辆运行维护费的增加。

  市群众文化体育中心2019年政府采购的预算项目798.20万元,其中供暖及空调维修(供暖设施安装)48万元;绿化维护费(其他植物)120万元;更换中心内部监控高清摄像头(监控系统工程安装)100万元;50米大道疏散平台更换地砖(瓷质砖)250万元;体育场馆运行经费(物业管理服务)280.20万元。

  市群众文化体育中心占有总资产2567.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82.77万元,固定资产185.12万元(共有车辆(轿车)1辆,价值为18万元,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167.12万元)。

  市群众文化体育中心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项目6个,资金1203万元,分别是:1.供暖及空调维保48万元,2.更换中心内部监控高清摄像头100万元,3.消防维保35万元,4.体育场馆运行经费650万元,5.更换疏散平台地砖250万元,6.绿化维护费120万元。

  绩效目标申报表(体育场馆运行经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市政府网站依托西藏政务服务网实现了统一身份认证,您注册成功并通过身份认证后,可实现“一网通办”。

  市“政民信箱”是社会公众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市政府及市、县(区)各职能部门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的窗口。此栏目既是市政府领导,市、县(区)各职能部门与社会群体、人民群众之间实现沟通的桥梁,也是帮助市政府领导及市、县(区)各职能部门发现和解决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明显问题的重要渠道,是实施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真诚欢迎您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献计献策,对政府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和改进的意见。

  1、对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以及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议。

  信件内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此类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并退回或废弃:

  1、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写信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2、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3、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的控告或者检举事项,应当直接向同级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

  4、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写信人在办理期限内重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不予受理。

  1、如果您反映和投诉的问题,涉及市政建设、居民生活、就业和再就业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请先向问题发生地的县(区)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得到及时解决。

  2、为了您的信件能够准确、快速的转交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做处理,请务必做到“一事一件”,避免在同一封信中反映两个或多个无关诉求,此类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不予受理并废弃,不再进行短信回复提醒。

  3、对于同一账号大量多次重复向同一单位写信反映相同问题,属不予受理范围的,办理人员有权直接对重复信件不予受理并废弃,不再进行短信回复提醒。

  4、写信应署本人的真实姓名,不要隐瞒姓名或采用化名、笔名;应当注明本人的具体联系方式,如工作单位、家庭住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等,以便于国家机关及其信访工作人员同来信人保持联系,使信访事项及时得以妥善解决。

  5、写信内容应简明扼要,写明所反映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当事人(包括被投诉方/建议方)、投诉或建议要求,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6、为避免重复写信造成行政管理资源的浪费,针对表述不清、恶意言语和无实质内容的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并废弃,并保留追究恶意写信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7、信件在转交、告知、答复的同时会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写信人,写信人可凭用户账号、密码或信件查询编号登录本网站查看信件情况。

  9、请谨慎保管用户名和密码,否则就没办法查询信件回复,密码丢失请使用忘记密码功能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