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临沧市出台居住小区楼道消防管理工作指引
近日,云南省临沧市制定出台《临沧市居住小区楼道消防管理工作指引(试行)》,为推动构建“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热情参加”的居民居住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格局提供制度保障。
《指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规范全市城市规划区内居住小区楼道消防管理工作,消除居住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和提升消防安全管理上的水准,切实保护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指引》充分吸取全国各地发生的居住小区火灾事故教训,从严格居住小区地下室管理、严格居住小区楼梯间和楼道管理、规范电动车充电、规范新能源车辆充电、规范居住小区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管理、完善消防设施、加强日常巡查七个方面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禁止在居住小区地下室和楼梯间、电梯间停放电瓶车、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严禁遮挡、破坏消防设施。规范电动车、新能源汽车充电行为,规范居住小区防火分隔设施日常管理。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产权单位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小区消防设施规范完好提出要求。
《指引》明确了住建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三方的责任和义务。对业主随意在楼道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救援通道等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发现、告知、劝阻、报告职责和义务的,由住建部门依法依规对物业服务公司进行相应处罚或处理,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对业主不履行消防安全义务并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随意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拒不改正或刁难辱骂、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工作人员的,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做处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产权单位及时制止居住小区业主私自占用、堵塞、封闭楼道和私拉电线、电缆为电瓶车充电等行为。